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多年来,福建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也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的指示精神,采取“投、防、治、转、创”并举方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7-2019三年累计投入804亿元,年均投入保持两位数比例增长。
在资金投入上——
坚持将生态建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将生态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在促进各级加大投入的同时,省级以上财政逐年增加生态环保投入。2019年,省级以上生态环保投入达156.52亿元,比上年增加33.16亿元,增长26.88%。这些资金集中用于与水、土、气相关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包括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蓝色港湾整治等。
在防治机制上——
注重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财政资金常态化投入机制。着力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省级财政下达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4.2亿元,并在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着力推进跨省流域横向保护补偿,2019年,争取中央支持和广东省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4亿元,目前,汀江、中山河、象洞溪和九峰溪4条河流跨省界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协议目标要求。着力完善森林生态公益的保护补偿,2019年,省级财政下达9.74亿元,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分类分档予以补助,补助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
在推动治理上——
突出支持做好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治理。持续开展小流域治理,2019年,下达以奖促治资金3.6亿元,支持建立小流域治理管护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落实18亿元,支持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资金需求。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下达6.5亿元,对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正向激励,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分别为下达3.4亿元、6.01亿元,支持水土流失治理和绿化造林。
在转变方式上——
持续推动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按照区域保护属性面积、人口等因素开展综合补助,并建立与相关指标挂钩的奖惩机制。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2019年,下达7.5亿元,支持加快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和推动节能降耗等工作。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支持全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
在推进创新上——
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抓手,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累计下达闽江流域试点奖补资金20亿元,并设立10亿元省级正向激励资金。在全国率先开展综合性生态补偿试点,统筹整合8个部门资金,在23个县市试行以11项综合性生态指标考核为依据的补偿政策。支持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完善财政体制与管理体制相匹配、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国家公园试点体制。支持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全力支持推行“河长制”等。(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