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福建坚持不懈推进生态省建设,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福建、美丽福建建设迈上新台阶。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如下: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3%,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并优于97.9%的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其中,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在全国名列前茅。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福州、厦门位居前10位。
水环境质量方面: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5%,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Ⅰ类~Ⅱ类优质水质比例为61.5%,同比提高9.8个百分点;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7%,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并优于89.1%的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8%,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质比例为54.5%,同比提高8.0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根据《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全省近岸海域列入国家考核的监测点位中,优良水质(第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0.0%,同比持平,并优于72%的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美丽新福建的关键之年。福建将继续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福建贡献。(记者 张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