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八举措助企复工
2月14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该厅提出加强疫情防控环境监管服务、实施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强化环境要素支撑保障等8项措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复工复产后,对于企业面临的环保审批和验收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将开辟“绿色通道”。疫情期间,各类环保行政许可和违法举报受理均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方式办理。
“对于应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
为保证重大产业项目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大排污权储备调配力度,优先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缺口问题。同时,对环境信用好、环境绩效高的企业在环境要素配置上予以倾斜,并在环保资金补助、绿色金融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为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我们将组织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祝舒铭、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