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厦门市税务局推出了“18条举措”,包括受疫情影响企业可延期缴纳社保费。近日,厦门市完成首单社保缓缴申请,涉及费款23.9万元。同时,哪些企业可延期缴纳社保费?如何申请?针对这些问题,厦门市税务局进行了解读。
一酒店成首位“受益人”
厦门福隆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艾美酒店是湖里区一家从事酒店经营的港澳台独资企业,主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生活服务等。该酒店财务总监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只保留了西餐散点供应,且只安排了少部分后勤人员上班,以确保入住游客的食宿得到基本保障。
2月14日是“延期缴纳社保费”施行首日,该酒店一早就提交了申请。在收到缴费单位延期缴费诉求后,湖里区税务局立即响应,半天完成相关审核,将其2月份社保费缴纳期限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共涉及费款23.9万元,该酒店也成为了此措施的首位“受益人”。
“有了税务局的全力保障和暖心服务,我相信我们公司一定可以渡过疫情难关,迎来发展春天。”该酒店总经理表示。
在线即可提交缓缴申请
记者了解到,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按时足额缴纳当期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要求提交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缴费单位既可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也可以填写纸质《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自2月3日起,厦门全市办税服务厅暂停现场上门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建议缴费人优先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各项涉费业务,如果确实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可拨打“防疫情12366绿色通道”及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进行沟通、预约后办理。
税务部门提醒,符合条件且需要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在每月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不加收滞纳金。延期缴纳期间,缴费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前申报缴纳。(记者白若雪、通讯员陈海敏、江肖玮、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