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企业复产的用工困难,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通知,出台一系列暖企措施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
通知明确,切实发挥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 加强劳务用工有效对接,对具备外出务工条件、可成规模输送到福建省用工地,并在出行前14天内及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可由用工地和输出地联合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企业的专门运输。省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与主要劳务输出省份签订劳务协作协议、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对每个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就业服务经费补助。鼓励优先聘用本地劳务人员。
未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标准最高提到每人2000元。对上述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对春节当月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采取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调整为不高于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调整为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技工院校学生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参加实习实训,探索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对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鼓励实施线上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着力提升政策措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提升各类企业享受政策措施的获得感。各类企业要落实落细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返岗信息登记、班车错峰接送、员工分散用餐、体温监测等具体应对措施,确保复工稳岗和疫情防控两不误。(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