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这个“病毒开关”绝不许碰!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个重要决定!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这一次,国家动真格的了!
从法律上禁止任何人触碰野生动物这个病毒开关。
这一决定出台的背景有三:
新冠肺炎背景下,禁食野生动物形势紧迫。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有短板。
修法需要时间,但禁食野生动物迫在眉睫。
象总注意到,最高领导人在2月3日的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就下了死命令:
“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如果人类不食用果子狸,非典就不会发生。
如果非典后禁食野味,新冠肺炎或许就不会来袭。
这份《决定》是我们用沉重的代价换来的!
早在1月20日,钟南山院士就判断新冠肺炎病毒很有可能来源于武汉华南海鲜市场上的野生动物。
医学上把这种通过动物感染人类的传染统称“人畜共患病”(Zoonosis)。
根据《自然》杂志2008年的一篇论文,1940-2004年间人类新出现的300多例传染病当中,人畜共患病的比例为60.3%,其中71.8%来自于野生动物。
而这些,在社交平台炫耀吃蝙蝠的人们知道吗?
蝙蝠是目前已知的多种病毒的天然宿主,病毒学家已经在其体内检测到137种病毒,其中有61种是人畜共患病毒。
当然不止蝙蝠,穿山甲等餐桌上的常客体内也携带多种病毒。
正因如此,过去几十年,无论是食用野生动物,还是侵蚀野生动物的生存领地,人类都为此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一项针对全国21个大中城市的调查发现,50%以上的餐厅经营野生动物的菜肴,46.2%的城市居民吃过野生动物,2.7%的居民经常吃“野味”。
在某些地区,对于吃的偏执,甚至出现了这样的顺口溜:
“天上飞的不吃飞机翅膀,地上跑的不吃汽车轮胎,四条腿的不吃桌子,两条腿的不吃同类”。
对于吃野味的动机,广东省林业局做过这样的调查:
炫富、猎奇、弥补“养分”。
物以稀为贵,吃野味的人总认为家养的不如野生的,野生的不如稀有的,稀有的不如濒危的。
专家早就说过了,野生动物因为长期在野外生存,肌肉含量高,脂肪含量低,口感并不如家禽,甚至可以说难以下咽。在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无机盐(包括微量元素)、维生素、水等六大营养素的含量方面,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动物没有明显区别。
当然还有很多人,吃的不是野味,而是“面子”。再难以下咽也要咽,因为那些被认为是值得炫耀的资本与地位的象征。
正是因为这一小撮人的陋习,“野味”市场才有了生存空间。
如果以上都是主观原因的话,那现行法律的短板,客观上给了野味市场生存空间: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如蝙蝠、果子狸等约1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它们便“合法”地成为一些食客餐桌上的“野味”。
这次出台的《决定》就是弥补上述法律的不足!
不仅明确规定了什么不能吃:
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
还规定了什么能吃:
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
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
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包括猪、鸡、鸭、鹅、牛、马、驼、羊等);
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兔、鸽等。
根据1月底百度发布的《百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搜索大数据报告-拒绝野味篇》,穿山甲、豪猪、竹鼠、蝙蝠、果子狸、狍子等是人们最关注的野味。
而根据最新《决定》,以上这些都不能上餐桌!
该为吃野味划上休止符了!
从17年前的非典,到现在的新冠肺炎疫情,
野生动物保护关系到国家公共安全,
也关系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危。
放野生动物一条生路,
给自己留一条活路。
敬畏自然,从我做起,
那些付出的代价,我们不能再承受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