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山西 » 正文

全球山西频道:山西食用农产品将凭“证”入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西食用农产品将凭“证”入市3月6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日前该厅印发《山西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原标题:山西食用农产品将凭“证”入市

3月6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日前该厅印发《山西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合格证坚持“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将监管工作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方案》明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区域为全省范围。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同时,《方案》还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进行了详细规定。

《方案》指出,结合我省实际,试行工作分重点突破、全面实施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着眼长远、精准施策,扎实有效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同时明确了试行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培训、筑牢基础、监督检查等八个重点环节,确保试行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要求,各地要迅速部署启动,规范建立全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库。在此基础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含创建县)和“三品一标”主体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全部试行合格证制度,辐射带动全省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面试行。各地要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检测支撑,形成共治氛围,以合格证促监管,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2020年开始,力争3年时间全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记者 赵建军 通讯员 韩斌)

(责编:乔慧、常慧忠)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