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31个集体47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31个集体、47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10个单位、17名个人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1个单位、30名个人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决定》号召,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奋力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改革发展,不断为提高公共法律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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