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桐庐15条“减负清单”样样细化
危废、固废污染环境的执法主体责任不得转嫁乡镇(街道)、环保设施‘三同时’批后监管和执法主体责任不得转嫁乡镇(街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和执法主体责任不得转嫁乡镇(街道)……3月11日,浙江桐庐县发布全县首批乡镇(街道)“减负清单”,条条细化到操作层面,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减负清单”共有9项“不得转嫁”和6项“不再”“不得”,涉及环保、市场监管、消防、违建管理、物业管理、考核等领域的相关工作,直指基层痛点。“像无物管小区的消防检查工作,以前都落在街道。但我们又不专业,很多点都看不到。检查不到位,街道要被问责。”桐庐县城南街道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减负清单”的推出,使得该项工作将回归其职能部门,这样基层工作人员就有更多时间去服务群众了。
减负清单中,还明确条件,不得随意对乡镇(街道)设立“一票否决”事项,部门不得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状),不得将挂牌、制度上墙等作为创建、验收和达标的考核依据等。这些,让基层干部切实感受到县里减负的决心。
严格落实“减负清单”,桐庐将深化“一线常委会”等机制,建立县基层办联系基层走访制度和“请基层评议”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难题。“希望通过基层减负工作的深化,让担当实干的干部进一步卸下精神包袱、轻装上阵,从而更加集中精力促发展。”桐庐县主要领导说。(曾艺、何小华、钱凌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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