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4日讯
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但两部门并未透露本轮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总额。
公告称,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2012年期间,使用8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此外,2012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上海证券报6月14日报道称,以旧换新政策在2010年曾拉动新车消费达382亿元。在稳增长的政策格局下,以旧换新的刺激汽车消费政策将再次延续,并有望发挥显著功效。
而在资源节约、促进节能减排以及拉动消费的综合角力下,国家要出台新的汽车刺激消费政策会谨慎得多。据工信部有关人士透露,更多汽车新政有望在本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