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印发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2011年本)。经过删除、调整和新增等环节,纺织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包括鼓励类14条,限制类17条,淘汰类23条。引人关注的是,为适应后危机时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高新技术纤维发展将大幅“提速”,而新型技术和设备则备受青睐。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曾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纺织行业将突破50项关键技术,掌握一批高新技术纤维开发应用和先进纺织装备研发制造的核心技术,成为世界上自主掌握纺织高新技术的国家之一。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2011年本时表示,本次修订的目的在于引导纺织行业理性投资,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纺织工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加速淘汰落后,通过有效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推动我国从纺织大国向纺织强国转变。
“与时俱进”的修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2005年本)。
作为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2005年本自发布以来,在引导纺织工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完善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纺织工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结构有所优化,绿色循环发展得到重视,逐步形成了从上游纤维原料加工到服装、家用、产业用终端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体系。2009年,全国纺织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9641亿元,比2005年增长92.1%,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7.7%;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1044亿元,比2005年增长1.1倍,年均增长20.5%。
上述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尽管纺织工业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壮大,但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许多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正在制约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产业增长的资源、环境要素约束逐步加剧,进而影响我国纺织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在此背景下,2005年本已不能充分反映纺织产业技术进步的导向,难以体现全球和我国纺织行业新技术革命的特征;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完全适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展绿色循环纺织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和调整。
限制和淘汰类大幅“扩容”
对比前后两个版本,记者发现,2011年本延续了2005年本的分类方法,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经过本次修订,纺织门类下共设条目54条,其中鼓励类条目将原有条目进行了合并、拆分和修订,新增4条,共14条;限制类条目将原有的1条调整到淘汰类,新增17条,共17条;淘汰类条目删除1条,新增14条,并将原有部分内容类同条目进行了合并,共23条。
其中,智能化、超仿真等差别化、功能性聚酯及纤维生产,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赛络纺、嵌入式纺纱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纱线,采用高速机电一体化无梭织机、细针距大园机等先进工艺和装备生产高支、高密、提花等高档机织、针织纺织品,采用自动络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采用编织、非织造布复合、多层在线复合、长效多功能整理等高新技术生产满足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的产业用纺织品等均被列入鼓励类条目。
在限制类名单中,单线产能小于1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连续聚合生产装置、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法生产工艺、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以及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等赫然在列。
被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包括全部“1”字头的纺纱织造设备;A512、A513系列细纱机;1990年以前生产、未经技术改造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等等。
据透露,2011年本修订和调整的重点立足于着重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行业运用先进技术提升传统纺织产业技术水平,实现新型装备自主化,促进纺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加快淘汰和改造落后产能,有效推动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本在条目排序上也作了较大的变动,根据纺织工业产业链顺序,按照上游纤维原料、面料加工、终端产品制造的顺序进行了重新排序。凡列入目录中的条目,原则上均细化到具体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等,并尽可能明确技术经济指标,提高可操作性。如原有条目中的“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经本次修订后被拆分成“高档纺织品加工”和“染整加工”两条,并且对每一条的鼓励内容进行了明确限定。
体现产业升级方向
2005年以来,我国纺织行业共有22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2010年,纺织行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38个,占全国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6%。服装、家纺、产业用三大类终端产品纤维消费量比重由54∶33∶13调整为51∶29∶20,行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
按照有效推动纺织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初衷,2011年本所列鼓励类条目都代表着纺织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例如,鼓励类条目新增了高性能纤维及制品、新型纺纱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4个新条目。其中,采用编织、非织造布复合、多层在线复合、长效多功能整理等高新技术,生产满足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的产业用纺织品;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关键专用基础件和计量、检测、试验仪器的开发与制造;以及服装企业计算机集成制造及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和装备的应用等均榜上有名。
与此同时,对行业科技进步带动明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可填补国内空白和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能抢占世界纺织科技制高点的关键成果和技术,也一并列入鼓励类目录,以加速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许坤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已成为“十二五”纺织工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内容,其具体代表就是“50+110”工程(即50项科技攻关项目和110项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
此外,本次修订还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方向调整了对国内产能已趋于饱和产业的鼓励内容;对已成为通用、普适性的技术和产品不再予以鼓励。
例如,为有效引导我国聚酯产业向高档次的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方向发展,2011年本不再鼓励一般性、低水平的聚酯差别化纤维生产,而将鼓励的内容修订为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的连续共聚改性和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生产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以及智能化、超仿真的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纤维生产。
高新纤维加速产业化
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纺织工业如果不能在高新技术纤维(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等行业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多年积累下来的产业竞争优势将可能逐步丧失。
为此,差异化、新兴材料化和生物质化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化纤发展的主题词。举例来说,作为国家战略性新材料之一的生物质纤维在国家生物产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前者将从根本上改变化纤原料的来源,真正实现全生物质、全生化方法、可循环目标,成为走绿色低碳之路的出口。
根据2011年本,聚乳酸纤维、海藻纤维、甲壳素纤维、聚羟基脂肪酸酯纤维、动植物蛋白纤维等生物质纤维将迎来大发展的良机。
此外,有机和无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与生产碳纤维(拉伸强度≥4200MPa,弹性模量≥240GPa)、芳纶、芳砜纶、高强高模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纺丝生产装置单线能力≥300吨/年)、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聚四氟乙烯纤维、玄武岩纤维、碳化硅纤维、高强型玻璃纤维等均被列入鼓励类条目。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高新技术纤维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能够满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需求,部分品种基本实现产业化。那些以前只有发达国家才能生产的碳纤维、高强聚乙烯等高新技术纤维,如今在我国也能实现工业化生产。但与此同时,我国高新技术纤维开发与应用的完整产业链的构建却刚刚起步。
在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名誉会长郑植艺看来,为突破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瓶颈,今后高新技术纤维要以“产业化、产学研、产业链”为目标组建化纤“国家队”。根据2011年本,高新技术纤维国内空白品种的产业化、已有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质量性能提升、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的产业化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均被列为重点鼓励方向。
节能减排与淘汰落后并举
“十一五”期间,纺织工业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循环发展的成果初现。例如,差别化直纺和新型纺丝冷却技术在化纤行业开始推广应用,废水余热回收、中水回用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在行业中的推广利用比例也在逐步提高……
经过本次修订,纺织鼓励类条目新增了2条关于鼓励纺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应用和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的条目,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水平,鼓励低碳、绿色纺织产品加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纺织制品的回收再利用循环体系,发展纺织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记者发现,在鼓励类条目中,采用绿色环保工艺与装备生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细菌纤维素纤维,以竹、麻等新型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竹原纤维、桑柞茧丝、彩色棉花、彩色桑茧丝类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与产品等均榜上有名。
此外,纺织行业生物脱胶、无聚乙烯醇浆料上浆、少水无水节能印染加工、“三废”高效治理与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聚酯回收材料生产涤纶工业丝、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等高附加价值产品等也被国家鼓励发展。
在聚焦节能减排的同时,2011年本目录同样致力于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以期引导加快改造和淘汰落后工艺与装备。新版本通过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内容,加大了对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迫使企业加速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档次。
例如,“1”字头成卷、梳棉、清花、并条、粗纱、细纱设备,1332系列络筒机,1511型有梭织机,“1”字头整经、浆纱机等全部“1”字头的纺纱织造设备;辊长1000毫米以下的皮辊轧花机,锯片片数在80以下的锯齿轧花机,压力吨位在400吨以下的皮棉打包机(不含160吨、200吨短绒棉花打包机);2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以及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或等于90毫米,2000吨/年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均被国家明令禁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