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3月我在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大宗)下属会员单位福建省汇通伟业大宗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员诱导下,他们以高收益,低风险等方式虚假宣称为诱饵,宣称资金三方存管,未签订任何协议书,通过网络向本人索要身份证照片和银行卡照片后远程操控,没有签署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就替我“网上开户”,诱导本人将100000元人民币的钱款打进了东南大宗商品交易所的账户上,催促入金,进行所谓现货原油交易,之后,在其恶意指导和喊单下,后台操纵现货原油数据,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造成本人99000多元的亏损,本人因为此次恶意诈骗,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造成巨大损失,辛苦年所得尽被欺骗,多方投诉至今没有回复,其所谓现货原油交易就是赤裸裸的电子诈骗。
第一,宣称银行三方存管,套用银行信用,这样伪装起来就不会让人产生怀疑,可事实上建行E商贸通只是银商结算的一种,并不负责监管,至于钱转过去做什么了,银行一无所知,已经构成诈骗嫌疑。
1、 东南大宗商品交易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边并未包含他们现在所从事的这项经营活动,他们并没有取得原油现货的经营权,属于非法经营.
2、 说是现货交易,但是并没有正规的货物交割、物流等设施与环节。经过询问小强和他们公司的开户专员,问他们的仓库在哪里,结果都是吞吞吐吐说不出来.根本就没有的东西他们自己也编不出来了.
3、 本人认为这种平台涉嫌非法对赌。也就是说会员账户做庄,让散户亏钱,他们赚钱。用公安部副部长的话说就是连赌博都不如。
4.他们平台多个品种采用分散式柜台交易,即做市商交易模式,买卖标的物为标准化合约,买卖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小于5个工作日,允许客户对冲平仓了结交易和延期交收.违反了国发[2011]38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以及国办发[2012]37号文以及商务部停令[2013]3号文<<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5.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而东南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只有泉州市人民市政府批准,显然存在审批手续不完整.
6.经了解,他们公司自去年被泉州金融局查处违法后并没有整顿,而是更加变本加厉的坑骗百姓.
第二.这种所谓的石油投资没有任何社会功能和价值,只是那些人敛财的非法手段.
这种交易,没有价格发现功能。因价格由交易所从外部引入,而失去了竞价机制。没有竞价机制,这个体系就违背了市场的基本运作规则和内在动力,也失去了价格发现功能。这种交易,不能为实物的买卖方交易和交割提供服务。为防止客户交割而人为抬高交割成本,从而将实体经济中的供需方挡在门外,使得其交易体系仅仅是一个封闭的对赌机制;这种交易,客户只能和自己的会员交易、客户与客户无法交易、会员也不能与没和自己签约的客户交易,从而使得实物的买方和卖方都难以从中找到交易对手,也使得这个交易体系成为与实体经济隔离的封闭赌场。
此次亏损的9万多元是我近几年的全部积蓄,短短几天时间亏损99000多元,这对我而言简直是灭顶之灾,我整个人都快崩溃了。我的父母都是农民,并且已上年纪,一切都要靠我,妻子在家带着小孩,我无法向他们诉说我亏钱的痛苦,每天魂不守舍,强撑着上班。我们一直奉行依法维权原则,相信党相信政府,习主席说,维权就是维稳,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具体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我们举报的目的一是要拿回自己的血汗钱,二是呼吁党和政府尽快从根本上治理现在的网络现货市场,以免更多无辜百姓惨遭荼毒。希望我们的合理要求尽快得到满意解决。
请大家以我为鉴,不要再详细所谓现货原油电子盘交易,避免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