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成的妻子和哥哥去日本讨公道
在此前的审判中,被告陈述的“罗成企图用石灯笼上的石头殴打被告”的证词可信度成为争论焦点。东京高等法院于2011年4月否定了其可信度,对宇都宫地方法院一审驳回死者家属诉求的判决作出改判,勒令县政府赔偿约1000万日元。
而去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认为二审的事实认定有误,将案件发回高等法院重审。日本高等法院以“被告遭遇攻击、为保护自己的开枪不违法”为由,驳回了家属诉求。
在此案罗成家属的附审判请求中,开枪警察以“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遭起诉,日本最高法院最终认定开枪属于正当防卫,裁定无罪。
日本警察开枪杀死中国人,究竟是不是正当防卫?对此,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个案件——
事件发生后,检方应死者家属要求,以“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将平田告上法庭,要求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2006年7月,栃木县警方认定该事件中平田学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并认定已经死亡的嫌疑人罗成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及伤害罪等罪名。
2007年8月,死者家属赶赴日本,以平田学防卫过当为由,向宇都宫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枥木县政府赔偿5000万日元(约合348万元人民币),并以“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名向宇都宫御幸本町检察院提交了刑事起诉书。
死者生前照
2009年4月23日,地方法院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死者家属不服,提起上诉,2009年4月27日,宇都宫地方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
2010年10月21日的公开庭审中,检方应死者罗成家属要求,对平田学提出“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指控,但被告平田学认为自己开枪具有正当性,主张自己无罪。
2011年2月10日,宇都宫地方法院以正当防卫为由一审判处平田学无罪。罗成家属不服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
2013年4月23日,日本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驳回控方上诉,维持平田学无罪判决。
2015年9月30日,日本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平田学无罪。
时隔10年,日本最高法院9月30日裁定驳回日本警察射杀中国研修生案原告上诉,日本警察被判无罪
业内人士分析,警察开枪,是否合法,得看当时情况而定。那么,罗成身上是否有凶器,对警察构成生命威胁呢?其实,作为一名读书人,不要说没有武器,即使怀有武器,也未必对警察造成生命威胁。
这样的裁定未免有失偏颇,因而也怪不得现在网上不少人都在质疑这个判决不公,甚至怀疑是包庇杀人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