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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依法严查持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核心提示:本报北京10月3日电 (记者张洋)一些中介为招揽游客,声称在一些国家可以取得“速成驾照”,回国后再换领我国驾驶证。对此,公安部交管局日前发布提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不可轻信虚假宣传。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已经拒绝一大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还破获了一批伪造出入境证件、伪造境外驾驶证的违法犯罪案件。

本报北京10月3日电 (记者张洋)一些中介为招揽游客,声称在一些国家可以取得“速成驾照”,回国后再换领我国驾驶证。对此,公安部交管局日前发布提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不可轻信虚假宣传。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已经拒绝一大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还破获了一批伪造出入境证件、伪造境外驾驶证的违法犯罪案件。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持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有严格的审查和办理程序。在换证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行“三个严查”:

  ——严查境外换证资料凭证和申请人出入境记录,凡发现相关证明凭证存在伪造或变造、驾驶证核发地与出入境国家不一致、驾驶证核发时间与出入境时间不一致等情况的,一律不予换发。

  ——严查短期出境取得境外驾驶证后换证行为,对持旅游、短期签证等情形的,作为核查重点,启动嫌疑调查程序,核查申请人出境、境外驾驶学习和考试情况,并通过外交途径核实驾驶证真伪和考试申领过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换发。

  ——严查违规办理境外换证人员责任,严格查处使用伪造身份证件、伪造出入境记录等手段骗领驾驶证行为,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不予办理,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换领驾驶证的,依法撤销驾驶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当前我国道路交通环境复杂,混合交通特征明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依法考领驾驶证,做文明守法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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