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平罗县“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李建华书记 重要批示精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04  来源:石嘴山新闻网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汲取河南省新乡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汲取河南省新乡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平罗县日前采取四项措施,以典型案例为镜鉴,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落实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深思反面教材,用力压实“两个责任”。组织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迅速学习传达中央纪委通报和李建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河南新乡县典型案例纳入“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内容,深刻对照反思和查摆剖析,着力拷问“太平官、老好人、为官不为、不敢监督”问题。以深化“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纪律规矩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班子内部监督。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的具体意见,完善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发挥内部监督优势,强化内部监督防控。重点建立班子成员提醒约谈、纪委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管理等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一把手、纪委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一起干事、共同干净”的良好政治环境。 

从严追问责任,强化震慑传导压力。把今年确定为责任追究年,目前已对6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进行问责,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发挥出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实行“一案双查”,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从严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年底前,还要重点查处一批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处理,持续形成震慑。 

紧盯“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把纠正“四风”作为落实 “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紧盯,扭住不放,露头就抓,彻底打消窥视者的侥幸心理。紧紧抓住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定点定向检查、网络延伸监督等方式,成立明察暗访组,严查公款购买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7类问题,发现问题一律从重处理、从严问责,让顶风违纪和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者付出代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