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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大事早知道:"全面两孩"1日起施行 告别"暂住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3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编者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居住证暂行条例、新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起又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此外,亚投行开业

编者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居住证暂行条例、新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起又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此外,亚投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于2016年1月16日至18日在京举行,2016年1月10日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

“全面两孩”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另外,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据知,“再生育子女”指的是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的情形。【详细】

异地居住半年 可申领居住证

2015年12月12日,国务院公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公布,意味着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居住证制度关乎亿万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新政公布后迅速引发各界关注。

《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同时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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