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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河北国有林场明确改革目标 2017年底前完成主体改革任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4
核心提示:河北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生态红线不突破。到2017年底前,完成全
河北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生态红线不突破。到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

    河北新闻网5月13日讯(记者张娜)国有林场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林业发展的基石。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生态红线不突破。到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

    到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

    河北环绕京津,生态区位特殊,全省147个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生态重要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承担着维护京津冀生态安全的重要责任。

    《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到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由903万亩增加到10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由3200万立方米增长到38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质量明显改观,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进行整合

    《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河北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公益性职能,按照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合理界定国有林场性质和经费形式。环京津、太行山、燕山、沿海等生态重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的国有林场一般界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他地区的国有林场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在保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性质和经费形式。

    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态区位、规模水平、生态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空间布局,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

    按照“以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生活有保障。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尽快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保证国有林场生态系统完整、稳定、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苗木基地、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

    《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国家所有、省市分级监管、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林场资源管理制度,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此外,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生态红线不突破。实行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开展森林经营活动。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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