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处理“树木”和“森林”关系的深化。“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报告中,王岐山同志对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着重予以强调、作出明确部署。
实践“四种形态”,党委负主体责任,关键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广东省各级党组织把谈话提醒作为落实第一种形态重要抓手,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共谈话提醒5.39万人次,显现出“监督严起来、规矩立起来、包袱卸下来、责任扛起来”等多重效果。
以上率下 做好日常监督分内事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而且还是市里领导,哪些信息能转发,哪些不能转发,一定要心里有数。”发现一名市委常委时常在短信、微信中转发一些捕风捉影的“政治段子”和不良信息,清远市委书记葛长伟随即找这名常委单独谈话,提醒其“小事勿小视”……
自2015年底广东省对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作出部署以来,党员干部之间像这样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情形,在南粤大地渐成常态。
认识到位,行动才能到位。广东省委认为,“四种形态”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标本兼治的具体路径,其中第一种形态,强调“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举切中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先手棋”,也是领导干部的分内事。正是深刻认识到抓早抓小的极端重要性,省委、省纪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谈话提醒作为落实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把动辄则咎、治于初萌要求落到实处。
省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使“谈”有标杆。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以及其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谈话提醒,今年第一季度已谈话提醒68人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第一季度谈话提醒34人次,全部为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据介绍,第一季度,省部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236人次,有效管住了一些干部的问题苗头。
明确政策要求,使“谈”有指引。针对有的地方、部门在实践中提出的“谁来谈、跟谁谈、谈什么、怎么谈”的问题,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开展政策指导,提出“四个明确”,即明确谈话主体、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方式。比如在区分谈话方式上,“咬耳扯袖”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红脸出汗”是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告诫,责令整改。
深圳市建立履行主体责任谈话提醒全程留痕机制,对实施抓早抓小措施记录在案;珠海市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主体责任评估系统,量化21个指标,实行实时监控和同步预警,对“亮红灯”人员谈话提醒……在统一部署和要求下,谈话提醒工作在全省递次铺开,各级党组织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等多种方式,确保谈话提醒取得实效。
关口前移 谈话提醒显现多重效应
“感激您的良苦用心,感激您对我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的悉心指导……”前不久,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林道平收到该区某局局长的一条短信。原来,在区纪委对反映这位局长的问题线索查否后,区委综合考虑调整了其岗位。但这位局长对此“颇有想法”,于是林道平在清明节期间和他进行了两次谈话。这条充满感激之情的短信,反映了约谈带给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变化。
谈话提醒只是形式和手段,体现的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目的是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从广东省将近半年的实践看,谈话提醒逐步显现多方面的效应。
——监督严起来,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关心爱护。“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填补了以往党内监督在抓早抓小方面的空白点。”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衍诗认为,现在即使不越界或很小的事,党组织都去管,体现出党内监督更严了。严管,则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厚爱。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力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不少党员干部来谈话时惴惴不安,单手与他握手,谈话结束时则双手紧握他的手。“这说明谈话提醒让党员干部既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也感受到组织的爱护,心存感激。”
——规矩立起来,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英德市一位市领导频繁在下班后张罗几位同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发现这一现象后,市委书记汪耿东及时提醒他“注意影响”。这样的谈话既是提醒,也是敲打。被约谈过的党员干部表示,组织上经常敲警钟让自己意识到,规矩和底线在哪里,曾经松弛的纪律之弦随之绷紧。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避免更多的干部“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是遏制增量的有效办法。
——包袱卸下来,党员干部迸发干事创业热情。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部分有轻微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思想上有负担,或担心被组织约谈,或犹豫要不要找组织说明问题。葛长伟认为,谈话提醒犹如“另一只靴子落地”,既拧紧纪律阀门,又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让他们轻装上阵、干劲更足。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清远市今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速达8.3%,跃居全省第二,而这与全市党员干部的工作状态是分不开的。
——责任扛起来,将强化日常监督摆上重要位置。“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再到落实‘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强化日常监督,深感党中央对党委一把手管党治党要求越来越严,责任越来越明晰,也越压越实。”佛山市委书记鲁毅的这番话,道出了不少党组织一把手的心声。随着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的推进,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越来越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管党治党建设党方面。广州市海珠区委书记姚奕生说,一年来在区委班子成员中,他和区纪委书记之间互相找、谈工作是最多的。
同时,“监督别人,自身首先得过硬”,也是开展谈话提醒以来领导干部的突出感受。一位纪检干部认为,落实第一种形态,“倒逼”领导干部更加注重自我约束。
总结提升 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是新要求、新工作,需要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
“组织上进行谈话提醒,是不是要‘放其一马’?”省纪委一位干部说,谈话提醒工作开展之初,有的党员干部甚至社会上曾有这样的错误认识。
准确理解“四种形态”,方能运用得当。“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不是对严重违纪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来处理,而是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寸不让。”黄先耀针对外界对“四种形态”的误解特别强调。省纪委既指出谈话提醒要与一般谈心谈话、工作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区分开来,避免泛化和“以谈代纪”;又强调惩治这一手绝不放松,防止避重就轻。
“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实践中,各级党委和纪委注重把握和处理好谈话函询、抓早抓小与后三种形态特别是第四种形态之间的关系。“抓早抓小和惩治腐败,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位市纪委书记说。
广州市今年以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共177人,其中轻处分占33%、重处分占67%、移送司法机关7人占4%。佛山市各级纪检机关今年一季度共立案194件,结案164件,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91人次、重处分99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6人。单从数字结构上看,两市的监督执纪情况并不符合“四种形态”要求。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恰恰说明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各地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
落实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刚刚迈出第一步。王衍诗坦陈,有的地方、部门还存在“责任意识不到位,没有谈;思想上有顾虑,不愿谈;能力上有差距,不会谈”等问题。有的地级市第一季度谈话提醒超过3000人次,有的则不到100人次,省直有的部门还未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此外,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转不过来,对批评教育产生抵触情绪的难题亦需破解。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适时总结前期探索实践,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指导;进一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解决不愿谈、不会谈,用力不均、标准不严等问题;运用好谈话提醒成果,将其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着力构建完善的抓早抓小机制,确保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