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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被转卖新生儿找回 母亲不同意接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9
核心提示:一场引产手术后,大难不死的婴儿竟被护士擅自抱走;孩子家人在寻找过程中,却遭遇无人愿管的窘境;孩子被追回后,又无人认领  

一场引产手术后,大难不死的婴儿竟被护士擅自抱走;孩子家人在寻找过程中,却遭遇无人愿管的窘境;孩子被追回后,又“无人认领”……

  这起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新生儿“被收养”事件,一波三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死婴复活”引风波

  2013年4月,18岁的赤峰未婚女孩小张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不想要这个孩子,当年11月份她到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看到出院费用清单上有一笔20元钱的死婴处理费,小张和家人均据此认为,孩子已经去世。

  然而术后的第3天,小张却突然得到警方的通知:引产取出的孩子可能并没有死,他已被人带到300多公里外的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后经公安部门的DNA检测鉴定,阿鲁科尔沁旗警方发现的这名男婴与小张确系生物学上的母子关系。

  “孩子是被医院的护士带走的。”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院长郑天生表示,由于孩子在手术过程中被打了药物,事后能否存活还不得而知,因此一位医护人员就擅自做主,将孩子带到了表哥家。至于医护人员的名字,郑天生并没有透露。

  “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允许就将孩子送出去了?我实在不能理解。”对于郑天生的说法,小张表示难以接受。

  小张的母亲表示,办案民警曾说,孩子是以4万元钱的价格卖到当地的一个村子里。但后来警方却否认了这个说法。

  警方“不予立案”引发争议

  小张和家人表示,得知孩子生还的消息后,他们认为此事已涉嫌违法。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案发地红山区及发现孩子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的刑警部门最终均做出了“不予立案”的答复。

  记者在红山区刑警大队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上看到,该地警方不予立案的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

  最初负责该案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苏建章则认为,此案属民事案件,不在刑警的处置范围,无法继续介入。

  小张及其家人表示,他们曾打听到,孩子就在阿鲁科尔沁旗的双胜镇,抚养人叫温国强。但到了温家,却发现孩子已被转移,温国强的母亲承认她的外甥女梁晓华抱回了一个刚出生的男婴,而梁晓华工作的单位正是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

  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的医护人员说,梁晓华已经很久没来上班,至于具体原因,他们也不得而知。

  院方委派的负责人表示,找梁晓华的事情并不在他们的工作范围内,因此不能答应小张的要求。

  关于此事,小张和家人也曾找过赤峰市卫生局,但卫生局的相关领导却又将“球”踢回了公安机关。

  无辜孩子命运堪忧

  此次涉婴事件被揭露后,赤峰市7日发布消息称,已将孩子接回,控制了护士梁晓华,并将核实有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违法违纪等问题。

  赤峰市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孩子已从阿鲁科尔沁旗接到赤峰市区,但令人意外的是,其母亲却不同意接手。政府部门只好将孩子送往医院,切实保证孩子生命、健康安全。

  赤峰市委、政府表示,彻查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将对相关人员问责。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核实有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违法违纪等问题,一经查实,要对相关责任人及涉事责任部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护短。

  有关此次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后续情况,新华社记者还将持续关注。(记者邹俭朴)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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