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四川 » 正文

全球资讯:四川10个督查组赴各地督查汛期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4
核心提示:10个督查组赴各地督查汛期安全重点督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每个市(州)督查不少于2个市级行业

10个督查组赴各地督查汛期安全

重点督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

每个市(州)督查不少于2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3个县级行业主管部门、2个乡镇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

重点抽查有关涉水、涉旅部门,以及船舶、码头、涉水厂矿和景区等场所

本报讯(记者 刘星)6月23日,记者从省安监局四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获悉,省政府安委会正陆续派出10个督查组前往我省各地督查汛期安全,力图通过全面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省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0个督查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四川银监局等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督查全省21个市(州)。督查组重点督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可根据工作情况抽查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以印证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每个督查组在每个市(州)督查不少于2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3个县级行业主管部门、2个乡镇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重点抽查有关涉水、涉旅部门,以及船舶、码头、涉水厂矿和景区等场所。

督查内容包括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情况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等。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问询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主要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被督查地区应如实、完整地填报自查情况。原则上督查组不专门召开会议层层听取工作汇报,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督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初,全面开展督查工作。第二阶段从8月底至9月中旬,将对第一阶段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等。

同步播报

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12市州有暴雨注意防灾

本报讯(记者 刘宇男)6月23日17时,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预计23日20时至24日20时,达州、广安、泸州、宜宾、自贡等12市(州)有暴雨,其中达州、泸州、宜宾局部有大暴雨,各地注意防灾减灾。

22日20时至23日15时,盆地东北部和南部出现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

主要降雨区位于巴中大部、广元东部及北部、达州和南充两市北部、宜宾东北部,其中巴中北部降大暴雨。最大降水出现在巴中市通江县的三溪寺,为193.6毫米。

预计23日20时至24日20时,达州、广安、泸州、宜宾、自贡5市和巴中、南充、资阳、内江4市东部及乐山南部、雅安南部、凉山州东北部的部分地方有暴雨(雨量60至100毫米),并伴有雷电和短时阵性大风。其中,达州、泸州、宜宾3市的局部地方有大暴雨(雨量120毫米至180毫米)。

省气象台提示,近期降水较多的盆地东北部、南部、攀西地区东北部及盆周山区,要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临灾预警,加强渠江、嘉陵江流域的雨情和水情监测,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城乡积涝和山洪灾害;注意防范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危害;盆地中部和西北部的干旱区,应加强雨水截留和蓄水保水工作。

原标题:10个督查组赴各地督查汛期安全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