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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成都发展新型林业 到2020年建200家“森林人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9
核心提示:自家庭农场、农家乐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热”起来以后,成都正悄然兴起一批新的名词——家庭林场、森林人家。6月28日,记者从成都

自家庭农场、农家乐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热”起来以后,成都正悄然兴起一批新的名词——家庭林场、森林人家。6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成都市《关于培育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印发。未来5年间,成都将重点扶持林业产业化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职业经理人、森林人家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型发展。

《意见》明确,到2020年,成都全市将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200家以上、家庭林场200家以上、林业职业经理人1000人以上、持证林业职业经理人400人以上、森林人家200家以上、市级以上林业产业龙头企业50家以上,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森林人家分别新增100家以上,实现现代林业产值“破千亿”。

林地效益低下、开发利用方式单一、缺乏融资手段等,一直制约着传统林业的提升发展。来自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成都全市林地经营面积43.2万公顷、林业总产值500亿元,全市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率仅为15%,林业开发尚有广阔空间。

2013年,我省首个家庭林场在眉山市洪雅县东岳镇八面村成立。林场面积160公顷,采用租用村社集体荒山方式经营,同时为无意经营林业的村民提供了租金收益。当年,该县八面村就有52公顷土地流转给家庭林场,共获得20年租金近70万元。从2014年起,成都崇州、大邑等地也相继成立了家庭林场,但无论发展规模还是速度都略显缓慢。为全面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型发展,此次成都出台的《实施意见》力求通过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快引领带动产业转型。

根据《实施意见》,成都将着力培育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包括五类: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职业经理人和森林人家。其中,森林人家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主体,其定位为依托自然保护区、林区、林盘、园林等景观景点等,打造有森林特色集吃住于一体的场所。据悉,目前成都正加快制定认证标准,下一步将按照市县两级标准打造和推广森林人家建设。

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成都一方面将通过完善林权流转基准价指导目录等,引导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到2020年全市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50%;另一方面,将通过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平台等,加快完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林业职业经理人将被纳入成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点对象,中级以上林业职业经理人领办、新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产业企业等,符合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和有关条件的,按当年林业产业补贴政策,享受提高10%的补贴政策。另外,针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新建规模化标准化种养业基地,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将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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