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近日出台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今后,众创空间可享多项补贴和奖励。
据桐庐县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科长岑昱介绍,对认定为国家、省、市、县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专项用于众创服务平台建设支出。
同时,县外专业机构来桐创办众创空间,可享受200平方米以内免租金办公用房租赁权。对认定为县级以上众创空间的,给予50%~100%的房租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新注册成立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单个主体不超过40万元。
平台建设要支持,创业创新能力培育同样重要。
据悉,经众创空间培育出的企业(团队或个人),落户该县的,自注册日起,3年内获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家数对原培育众创空间给予奖励,每家5万元、3万元,同一企业升级的实行补差;3年内以桐庐地申报获得国家、省“千人计划”人选、市“521计划”人选的,按照获评人数对原培育众创空间给予奖励,每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同一对象升级的实行补差。
除此之外,桐庐鼓励众创空间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对承办市级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创业创新活动的,按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5万-10万元补助;对承办本县创业创新活动的,按活动主要支出50%对承办的众创空间给予补助。
要让众创空间真正发挥作用,融资支持不可少。桐庐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小额贷款、担保等金融机构为众创空间提供贷款、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众创空间内企业获得天使轮或A轮融资的,按其获得融资总额的10%对实业管理的众创空间进行创业辅导奖励。
不仅如此,入驻众创空间的创客也可享受扶持政策。“对取得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0.1万元、0.05万元资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按企业实际支付或收入技术合作费用的15%给予补助。入驻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励的,给予等额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李瑛 驻桐庐记者 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