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批次征集志愿
今日专项计划批次征集志愿
填报时间:7月10日18时至7月11日9时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刘琴 通讯员 陈奕蓓)7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我区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列入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的专项计划批次进行录取。7月10日18时至7月11日9时,该批次进行征集志愿工作,届时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可登录了解参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详细信息,填报征集志愿。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报读以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招生为主的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经过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和公示;报读由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承担的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经过我区地方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和公示。考生公示名单均已在广西招生考试网中公布,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直接填报征集志愿,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无效。
专项计划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本次征集志愿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规则不变。即设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征集志愿后,对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预计将于7月11日下午向各有关高校投放符合条件考生的征集志愿档案。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注意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同时,在征集志愿填报、投档及录取期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