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干部热议 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
省委制定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后,随即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中引发热议。大家纷纷表示,三项机制无疑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勇谋善为,也给干事创业干部吃下“定心丸”,让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真正“敢作敢为,有所作为”。
汉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双耀认为,建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文件的出台非常必要,也很及时,是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是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保障。
铜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刚表示,三项机制是解决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慎为问题的创新之举,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力,为全省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树立了标杆。现在关键是要细学、实抓、真用,认真领会和把握三项机制核心要求、关键环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奋发有为、追赶超越。
“在我们乡镇基层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由于长期在一线默默奉献,相对来说晋升渠道比较窄,三项机制的提出,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积极奉献的热情。”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岐山县凤鸣镇党委书记康凯表示,三项机制实际上是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是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的一种鼓励,用制度激发追赶超越精气神,更为基层乡镇干部大胆干事创业“明了方向、撑了腰杆、涨了士气”。
多名接受采访的干部表示,三项机制中提到的“容错”绝对不是放任犯错,更不是鼓励“违规”,重要的是划清界限。在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低保科科长常晓华看来,容错纠错办法中列入“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可以进行容错”这一条,并不是放低工作要求,相反更有责任使工作尽量少出甚至不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