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到2020年形成30个产业集聚区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产城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每个县、市、区要形成1至2个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全省形成30个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省产业园区布局科学合理,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主导产业优势突出,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基本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产城融合发展体系。力争全省主导产业集中度年均提高2至3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年均提高3至4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年均提高2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明显下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年均提高20%以上。生物医药、有色金属深加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环保、石化、轻工等新兴产业占工业增加值的4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园区比重超过25%。
《意见》从几个方面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统筹规划,加快构建滇中城市经济圈、沿边开放城镇带、5个区域性城镇群和7条对内对外开放经济走廊城镇带为主体构架的区域发展新空间;推进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生态环保一体化建设;推动园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化等新兴支柱产业,做大做强旅游、烟草、能源、矿业等优势支柱产业,加快推进金融、现代物流、大健康、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园区发展模式,积极推进“一区多园”“数县一区”“数县一带”和合作共建等形式,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发展;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鼓励产业园区同商业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机构合作,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坚持生态优先,鼓励园区实行绿色规划、设计和施工,主动纳入海绵城市建设范围;积极实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三高一低”、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排污不达标企业,入园企业必须做到“零排放”;改造提升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提升园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增强推动产城融合支持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支持,拓宽筹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尽快编制出台全省产城融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