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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内蒙古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4
核心提示:就国务院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我区调研向巴平措讲话7月7日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

就国务院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我区调研

向巴平措讲话

7月7日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赴我区,就国务院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和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工作开展专题调研。7月10日上午,专题调研组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就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龙超云、唐世礼、符跃兰、梁胜利出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团英主持座谈会,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就我区相关情况做工作汇报。

向巴平措首先对我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好民族工作意义重大。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是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的典范。60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在祖国北疆形成了一道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生态和谐的亮丽风景线。

向巴平措强调,内蒙古自治区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补齐发展短板,确保民族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内蒙古建设,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配套法规建设。要不断提高对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规定。要加强民族团结创建,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民生保障。要高度重视城镇化过程中的城市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吴团英代表自治区人大、政府对专题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刘新乐在工作汇报中介绍了我区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规章、具体措施和办法中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自治区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部门负责同志对相关问题分别做了说明。

据悉,调研期间,专题调研组一行还将深入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及部分旗区进行实地考察。(记者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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