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7日讯 (记者曹红艳)环保部17日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重点区域大气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016年上半年,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分别是:保定、邢台、郑州、邯郸、济南、唐山、乌鲁木齐、衡水、石家庄、西安。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分别是:海口、惠州、厦门、深圳、珠海、中山、舟山、江门、丽水、拉萨。
监测表明,北京市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北京市上半年优良天数比例为58.8%,同比升高10.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37.9%;PM10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3%,较2013年同期下降31.3%;O3浓度为2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5%,较2013年同期上升6.0%。
罗毅介绍,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78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7%,同比提高4.0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9%,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7.4%,同比升高11.0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9%,同比升高3.8个百分点;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7%,同比升高4.1个百分点。
罗毅说,2016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1940个断面中,除33个断面因断流未进行监测外,其余断面均开展监测,其中,Ⅰ类水质断面54个,占2.8%;Ⅱ类679个,占35.6%;Ⅲ类579个,占30.4%;Ⅳ类296个,占15.5%;Ⅴ类98个,占5.1%;劣Ⅴ类201个,占10.5%。与2015年全年水质相比,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68.8%,上升2.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上升0.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十大流域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6%,Ⅱ类占39.2%,Ⅲ类占30.4%,Ⅳ类占12.1%,Ⅴ类占4.4%,劣Ⅴ类占11.3%。与2015年全年水质相比,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上升3.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十大流域中,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水质为优,长江、珠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流域为轻度污染,辽河流域为中度污染,海河流域为重度污染。
112个重点湖(库)中,9个湖(库)水质为Ⅰ类,占8.0%;32个为Ⅱ类,占28.6%;36个为Ⅲ类,占32.1%;19个为Ⅳ类,占17.0%;5个为Ⅴ类,占4.5%;11个为劣Ⅴ类,占9.8%。重点湖泊中,滇池湖体水质平均为Ⅴ类,同比明显改善;太湖、巢湖湖体为Ⅳ类,同比有所改善。“三湖”营养状态均为轻度富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