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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公务员分类改革启动 基层公务员收入或超过县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3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十年磨一剑,公务员分类改革终于正式启程。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

十年磨一剑,公务员分类改革终于正式启程。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公布(下称“《两个规定》”),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两类公务员设置11个层次,对应相关级别。

“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管理考核都是吃大锅饭,不管哪个部门什么岗位都简单地套入一个评价体系来管理考核,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导致了公务员管理考核存在大量的弊端,《两个规定》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7月21日,一位接近人社部的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眼前急需进行分类的群体,随着社会的推进,后面还会有很多细分的类别。

据了解,公务员分类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重塑待遇机制,在行政职务晋升之外,另辟级别晋升之路,让级别成为公务员的另一个发展台阶,改革后,一个基层公务员的收入有望超过当地的局长或县长。

十年磨一剑

多年来,我国所有公务员采用同一套管理办法,不仅影响了公务员的士气与晋升发展,更影响了工作效能与服务质量,成为了建立高效政府的“拦路虎”。

据记者了解,由于公务员按照综合管理“一锅搅”的模式,基层公务员压职压级等问题突出,很多基层公务员“引不进、留不住、干不好”,成为了基层发展之痛,而公务员分类改革就是要打破公务员按综合类管理的大一统模式,对公务员进行分类并建立各自的管理制度。

其实,早在2006年1月《公务员法》颁布施行的时候,里面就已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具体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然而,在实践层面,公务员分类却由于利益分配难等问题长期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直到十八大之后,中央深改小组为了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着手加速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两个规定》在今年4月获得通过,并于本月开始施行。

“公务员分类改革准备了十年,部里何尝不想推进,只是火候不到。如今,较大的综合改革都已启动,相对好啃的骨头都已啃完,加之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越来越顺畅,此改革的推进也就水到渠成。”上述接近人社部人士表示,十年间,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方案也在不断调整、不断优化,没有分类,就没有专业化的管理,也就难以体现公务员的专业化水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表示,我国在近年来完成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本次《两个规定》的正式印发既是对以往工作的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正式开展实践的重要指导。

换句话说,从2006年1月明确实施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制度”以来,通过十年的反应探索与酝酿,《两个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迈出了标志性的第一步。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针对《两个规定》进行解读时明确表示,上述规定遵循了四大原则,既保证顺利过渡,更强化干部资源优化配置,强调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培养,又注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执法效能的提高,完善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机制,勾勒了一套完整、精细、科学的管理系统。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给无数基层公务员注入了“强心针”。

向基层公务员倾斜

公务员分类改革关乎着700多万名公务员的切身利益,《两个规定》立足职位职责特点,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配套管理的模式,打破了职场晋升的“天花板”,吹响了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集结号”,其中,核心内容还是薪酬。

“分类改革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换句话说,之前的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薪酬、晋升方式都是参照或者相当于普通公务员,今后这两类群体将有自己的一套体系。”7月21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进程,政府需要的技术类公务员会越来越多,如今,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虽然没有明确的数据,但两类公务员在总体公务员的占比相对较高,特别是执法类公务员。

其实,早在2015年年底,上海就曾在浦东、徐汇、嘉定三个区率先试点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改革后,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从最低的二级行政执法员,到最高的行政执法一级督办,共设置了10个职务层级,大致相当于从办事员到正处级的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这意味着,只要基层行政执法员遵章守纪、认真履职、勤于工作,即使没有在行政级别上晋升,今后在待遇上也可以冲破科级、处级的“天花板”。

试点至今,其中不乏从一级执法员直接晋升为行政执法四级主办的案例,薪酬待遇相当于副主任科员。

有数据表明,我国公务员队伍中90%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以下机关,这些基层公务员,尤其是一线行政执法公务员所处的机构规格低、职数少、晋升阶梯不足、职业发展空间不大,压职压级现象十分严重。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公务员不能成为处级干部,他就无法获得处级干部待遇,甚至最终以科员级别退休的公务员不在少数。

“公务员分类改革主要就是要向基层公务员倾斜,改革后,职务与待遇级别分离、并行,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两类公务员均是能者多劳、劳者多得,无需行政职务也可以获得高收入,甚至会出现当地基层公务员的收入高于县长的现象。”上述接近人社部人士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程度越高、分工越细,对人才的专业化要求就越高,专才的价值将会被最大限度地显现出来。

据记者了解,《两个规定》属于完善公务员管理体系顶层设计的范畴,规定相对原则,实施时需要制定配套的职数设置办法、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职务套改办法以及有关工资政策,为此,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抓紧制定出台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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