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大街热力管道施工现场
原标题:邢台洪灾:防汛部门曾两次督促施工单位清障河道 但被忽视
七里河河道曾被筑起堤坝横向拦截,邢台市防汛部门曾先后两次督促清理,但施工单位均未及时执行。
《财经》记者白兆东实习生王庆凯/文
2016年7月20日凌晨,河北省邢台市七里河洪峰达到580立方米/秒,洪水漫过七里河南北岸河堤,邢台市大贤村和东市村等12个村庄受灾。
《财经》记者了解到,洪水经过前,七里河在龙王庙桥(又称大贤桥)的河道曾被因铺设热力管道而筑起的堤坝横向拦截,而邢台市防汛部门曾先后两次督促清理河道,但施工单位均未及时执行。
洪水过后的7月23日,《财经》记者在现场看到,拦截七里河的堤坝已经消失,只能在河中央依稀看见一些痕迹。但在龙王庙桥河提两边,近10米高的渣土堆仍在,虽然被洪水冲走一部分,却依然侵占了近一半河道。
七里河道内的围堰依稀可见
实施热力管道项目的是邢台热力公司,其施工方为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河北安装公司)。
施工单位为了让热力管道穿过七里河,不受雨水的干扰,就用街道挖出来的大量渣土和柏油块,在龙王庙桥前筑起了宽约20米长30多米堤坝,横向拦截了河道。
《财经》记者独家获得的两份《河道清障通知》显示,早在5月13日,邢台经济开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称邢台开发区防汛指挥部),就向河北安装公司下发了河道清障通知,称“防汛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施工作业时,在河道范围内倾倒渣土,阻碍行洪,限你单位5月31日前排除障碍物”。
近两个月后,7月7日,邢台开发区防汛指挥部再次向河北安装公司下发清障通知书。与前一次不同的是,这次清障通知指出,施工单位不仅向河道内倾倒渣土,还在七里河内设置了围堰。
根据《防洪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建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一份《邢台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简介》称,邢台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是邢台市重点工程,依托邢台热电厂为热源建设的供热配套工程,今年4月底正式开工建设。年内计划投资2.6亿元,铺设供热主管网20公里,分为5个标段,同步施工。
7月25日上午,一位邢台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对《财经》记者说,该工程环评和建设手续齐全,都放在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部,但被大水冲走了。
不仅建拦河坝,东市村的村民荣义福表示,邢台热力公司铺设管道要用沙子,于是有人挖了河堤下的沙子,然后用渣土回填起来。荣义福曾向河北省河道管理部门电话反映过挖沙的情况,却招来挖沙老板的恐吓。
《财经》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龙王庙桥西侧的龙泉大街上挖了深约6米宽2米的深沟,用于埋设热力管道,而大量的渣土和柏油块,倒进了龙王庙桥附近的七里河里。
7月14日,邢台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了“一周办实事情况通报”,邢台经济开发区水务局局长郑建平指出,督促热力管道穿越七里河河道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疏通河道内堆积渣土,确保河道行洪畅通;督促河道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进度,7月20日前完工。
然而,未及清理时,20日凌晨2点多,洪水奔涌至龙王庙桥受阻后漫堤,直接袭击了在龙王庙桥北侧的大贤村。
5月13日的河道清障通知
7月7日的河道清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