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7月26日电 (记者蒋云龙)记者近日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30日,重庆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鼓励群众通过“12369”和“110”电话举报。
专项行动重点检查5类行为,主要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储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明知无资质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参与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
行动将检查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市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等4类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
《 人民日报 》( 2016年07月27日 2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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