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中的
伤医案的发生与当前医患矛盾的现实和社会大环境不无关系。要想从根本上遏制伤医事件,关键仍在于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
□本报记者赵丽
连续两天,接连发生两起伤医案。
2014年2月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北满特钢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孙东涛,在诊室被高中生齐某某用钝器猛击头部致死。这是继温岭杀医案、北京同仁医院医生被砍案后,又一起发生在耳鼻喉科的恶性伤医案。
当人们还在探究耳鼻喉科为何成为伤医案重灾区时,案发第二天,河北省再次发生伤医案件,只不过,此次伤医案的事发地是外科。2月18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李某在办公室写病历时,突然被一名男子用刀割破喉咙,行凶男子随后逃离现场。李某经紧急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据了解,该男子疑因不满李某对其做的手术而行凶。
作为李某的同行,在北京市一家三甲医院工作20多年的临床医生贾勇对记者说:“现在行医真的挺难,特别是外科,也就是老百姓俗称‘动手术刀’的医生,这些医生的职业生涯中每天都面临着各种风险,风险背后就会导致事故。”
“患者对医疗行为不满意可以进行投诉,也可以把医生告上法庭,但是为什么要使用暴力?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曾经做过10年急诊护士,目前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医患办工作的王芳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非常气愤。尽管法律可以严惩凶手,但我的心里还是凉洼洼的。”刚刚下夜班的北京市某医院麻醉科大夫苏磊一脸疲惫,对于连接发生的伤医案件,除了悲凉,言语间透露更多的是无奈。“从增加保安数量到增加技防物防等措施,近年来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文件频繁出台,法律也对行凶者进行了严惩,但医生仍是高风险职业,风险指数甚至在直线上升。”说到这里,苏磊低下头说了一句,“医生的命谁来救?”
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2013年10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实现警医联动,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等内容。记者发现,在最近两年时间里,各种保障医务工作者人身安全的措施不可谓不详尽,但伤医案仍不时发生。其中有何缘由?
“通告和指导意见都张贴在医院墙上,但实际操作很难。”北京市某医院医患办公室主任魏刚(据当事人要求为化名)向记者分析说,由于这些通告和意见的法律层级低,所以执行力度偏弱,“此外,虽然看似有了一系列文件,但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明确,法律解释也不明确”。
此前由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报告》显示,发生暴力伤医事件的医院从2008年的47.7%上升至2012年的63.7%,住院区、就诊区、办公区成为暴力伤医事件的高发区。由此,“报告”建议将医院场所属于公共场所明确写入相关法律法规,使公安机关在执法时有法可依,特别是在诸如急诊室、病房等关乎患者生命安危的特殊场所,更应加强防范,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
“我认为应将上述文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到法律层面,从而做到有法可依,提高执行力,切实保证医务工作者人身安全。”魏刚说。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实习医生王浩被刺案中,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委李惠娟曾担任王浩父亲的代理律师,她对记者说,伤医案的发生与当前医患矛盾的现实和社会大环境不无关系。近年来,由于体制弊端等因素的影响,并未出台对解决医患矛盾行之有效的应对举措。
在去年年底浙江温岭杀医事件发生后,对于加强医院安保的呼声再一次高涨。温岭本地的部分医生希望医院能够像机场一样,对患者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安检。
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加强安保固然能够防范部分有极端情绪的患者,从一定程度上保护医生的安全,但这种方式不可能从根源上解决医患矛盾,而且还可能会增强双方心理的紧张。
对此,卫生法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卓小勤认为,针对伤医案件,除了行凶者个人性格偏激及病理性畸形冲动等因素外,更需要关注此类案件背后存在的整体医疗环境问题。
“因医患间不信任导致的医疗暴力事件,反过来又使医患关系急速恶化。重构医患之间的信任势在必行。”李惠娟说。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严峻,药品回扣事件等医疗腐败现象的存在,导致医生公信力受到损害,加之出现医疗事故后,事故鉴定单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患者处于弱势一方,唯恐正当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在卓小勤看来,若上述问题得不到解决,伤医事件将无法得到根本遏制,“解决的关键仍在于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