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报道:粉煤灰擅自倾倒 延吉环保局履职不力被检察院提起诉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8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日前,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因延吉市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职责,依法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4年11月至12月间,延

日前,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因延吉市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职责,依法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4年11月至12月间,延边恒盛建材有限公司用翻斗车从延边国电龙华公司将近1.3万吨粉煤灰擅自倾倒在小营镇东光村九组集体所有的林地内。延吉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3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延边恒盛建材有限公司限期将倾倒粉煤灰处恢复原状;2、罚款八万元。延边恒盛建材有限公司缴纳罚款后,未履行粉煤灰的移除义务,延吉市环境保护局未再督促该公司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6年3月24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向延吉市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确保延吉市小营镇东光村南山沟处限期恢复原状。目前,虽然延吉市环境保护局督促延边恒盛建材有限公司清运了部分粉煤灰,但仍有大部分粉煤灰堆放在原处,生态环境破坏仍处于持续状态。

为保护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相关规定,就该案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