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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中国组合拳严打电信诈骗 对犯罪分子下最后通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4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张尼)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中新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张尼)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根据《通告》,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在10月31日前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明确,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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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期广东警方将129名电信诈骗嫌疑人押解回广州。 中新社记者 粤警方 摄

6部门下最后“通牒”

——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不自首将从严惩处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通告》强调,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

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6部门也下了最后“通牒”,明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解读】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和危害大,因此从维护治安与公民财产权益看,应是严惩的一类诈骗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阮齐林对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分析称,电信网络诈骗从法律上讲属于诈骗罪,应按照《刑法》有关法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记者注意到,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司法层面也做了相应调整。如,2011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关于惩治诈骗未遂犯等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去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 也明确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

而在阮齐林看来,由于犯罪分子通常有组织地进行异地甚至跨国诈骗,且普遍有整套犯罪手段,导致打击难度加大,尤其是侦察、取证环节存在难度,因此未来应该在这一领域投入更多精力,提高破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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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手机实名制提前落实

——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100%

《通告》要求,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解读】

工信部此前发布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而此次发布的《通告》则是把实名制的最后期限提前到了今年年底。

记者注意到,其实不少地区已开始执行不实名就停机政策。三大运营商相关负责人此前对中新网表示,在北京地区,10月15日起将执行非实名就停机政策,分批执行,最晚至10月底,非实名手机用户全部停机。

对未实名的手机用户,天津移动将从9月25日起陆续限制其通信业务,10月8日开始做半停机、停机处理,12月30日将对非实名用户做销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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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清理400等电话业务

——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取缔

《通告》明确,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直至取消相应资质。

【解读】

早在今年在4月,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紧急约谈了三家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虚拟运营商)。要求三家企业立即对本公司实名制开展情况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

随后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规范管理 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要求转售企业,也就是虚拟运营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1个月内,对前期未实名登记、虚假登记的电话号码,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等工作。此次发布的《通告》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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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孙权 摄

规定ATM转账到账时间

——12月起用ATM机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才能到账

《通告》规定,自2017年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对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为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作案的涉案账户,将对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全部业务。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解读】

用捡来的身份证开设银行账户,冒充学校领导实施连环骗,用他人身份证冒名办理银行卡交易数百次……近年来,冒用他人身份开立银行账户甚至进行犯罪的案件频发,引发公众不安。此次,《通告》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等不法行为的惩处措施均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加大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而规定ATM向他人转账后资金到账时间,也降低了经济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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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民警历时6个多月,先后往返陇粤两省多个地区上万公里,摧毁了以航班延误退改签为诱饵的电信诈骗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广东深圳、东莞、顺德等地被抓获,并于8月7日被押解回兰州。 冯忠海 摄

多部门出组合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高考录取新生被谝后心脏骤停离世,清华教授遭电信诈骗损失千万卖房款……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行为之猖獗引发公众关注。针对这一形势,从去年开始,中国官方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高密度出台严打举措,措施严厉、标本兼治。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同年7月,工信部印发《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工作方案》,部署通信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随后的10月,国务院专门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做好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

就在本月,银监会与公安部又颁布实施新规,要求公安机关要依法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

2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虽然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针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乱象,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

此外,郭声琨强调,凡是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凡是因防范、整治、打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自公安部方面的消息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万起,同比上升2.4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8万名,同比上升2.5倍;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6.5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36.4亿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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