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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第十一次“交通违法曝光日”公布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4  来源:凤凰生活网
核心提示:凤凰生活网讯(记者沈俊伟 王剑业 特约记者朱付新 吕鹏)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


凤凰生活网讯(记者沈俊伟 王剑业 特约记者朱付新 吕鹏)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16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现将第十一次“交通违法曝光日”需要曝光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全市终生禁驾情况


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全市共有8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终生禁驾的有6人,因醉驾造成重大事故被终生禁驾的有2人。这8人中,驾龄最长的22年,驾龄最短的仅3年。


10月21日至11月20日终生禁驾情况登记表


二、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全市查处的酒驾、醉驾以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情况。


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全市共查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47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675起,再次酒驾9起。(名单附后)


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7起。


其他严重交通违法案例


喝酒也能成瘾,而且屡教不改的还真不多见。近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严重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进行梳理统计,10月21日至11月20日期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获9起曾经因酒驾被处罚过后再次酒驾的案例。


案例一


2016年10月17日21时40分左右,尤某奇饮酒后驾驶一辆机动车号牌为豫R8288H的小型轿车沿市区人民路自北向南行驶至两相路交叉口附近时,被交通管理支队第六勤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尤某奇血液内乙醇含量为59.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核查,尤某奇在2014年3月2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新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处罚过。此次被查获属于曾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尤某奇因再次酒驾,被依法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三日,同时,尤某奇的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案例二


2016年10月26日13时26分左右,孙某山饮酒后驾驶一辆机动车号牌为豫R31M98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沪霍312国道-1053公里附近时,被交通管理支队第五勤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孙某山血液内乙醇含量为3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核查,2016年1月1日,孙某山曾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方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过,此次被查获属于曾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孙某山因再次酒驾和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日。


案例三


2016年10月27日21时56分左右,闫某民饮酒后驾驶一辆机动车号牌为豫R7678E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滨河路附近时被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勤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闫某民血液内乙醇含量为74.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核查,闫某民曾经在2014年6月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查获过,此次被查获属于曾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闫某民因再次酒驾被依法处1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


三、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报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近期破获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不乏多年驾龄的资深驾驶员和刚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及时报警救助伤者反而选择逃逸,不仅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而且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禁驾。


案例一:雷霆出击,24小时侦破肇事逃逸

11月04日18时40分左右,王某(男,35岁,安徽省太和县人,现居住南阳市宛城区,持C1驾驶证)驾驶豫R1C957号轻型普通货车沿唐河县X010岗祁路自东向西行驶至4公里+500米处(昝岗北大街处),将步行人李某(男,71岁,昝岗乡昝岗村人)撞伤后,王某驾车逃逸,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经多方调查,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很快锁定肇事车辆系一辆车号为豫R1C957的轻型普通货车,通过电话与肇事车主王某联系后,车主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于当天下午驾驶肇事车辆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11月5日,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目前,王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白色身影逃逸,通宵达旦锁定


2016年11月19日凌晨1点28分许,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值班室传来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桐柏县毛集镇毛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小汽车与一行人发生碰撞,白色小汽车逃逸。”接到县局指挥中心电话,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在事故现场,一名男子躺在路边,头上有裂口,头下一片血迹,医生已诊断为死亡。事故现场遗留有肇事车辆前大灯、保险杠碎片等。


由于深夜,能见度较低,监控视频卡口又离事故现场较远,调阅的视屏监控数据较大,给破案带来很大难度,民警们逐一对该路段过往的白色小汽车进行了筛选、分析,根据事发时间,锁定了肇事车辆系豫AM5***白色丰田小汽车。通过公安网查询,查询到豫AM5***车主于某及联系方式。于此同时,“110”接到一姓于男子的报警电话称:其车牌号为豫AM5***白色丰田小汽车昨晚好像发生过交通事故,现停驶在XX酒店。


于某称:“11月19日晚,我一直在XX酒店打牌,后在酒店里休息,今天退房后去开停驶在酒店院子里的车,简直惊呆了:车前保险杠撞烂了,右前大灯撞坏了,车前玻璃也撞碎了,前玻璃上还附着有人的头发……,而昨晚开我车的朋友谌某电话现在也联系不上,便报了警。昨晚我和几个朋友在一起聚餐后在酒店一起打牌,谌某驾驶我的豫AM5***白色丰田小汽车送谌某A回家,车现在这个样子,估计是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了……”


民警立即联系当晚乘坐于某车辆回家的乘坐人谌某A进行调查,最终确定肇事者系谌某。


交通肇事嫌疑人谌某,男,身份证号码:41293219780126***,住桐柏县城关镇。目前,办案民警已在网上追逃交通肇事嫌疑人谌某,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四、全市道路隐患路段情况


近期,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国省道隐患路段、农村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的重点路段(以上通称危险路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上报。经排查,共整理出120处路段存在安全隐患,现将排查情况公布如下:


南阳市各县区道路安全隐患暨危险路段排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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