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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强对人身险公司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2
核心提示:2017年01月01日 08:51来源: 京华时报牛颖惠[手机看新闻][字号大中小][打印本稿]全球关注、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保监会发监管
2017年01月01日 08:51    来源: 京华时报     牛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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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保监会发监管大招,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通过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手段进一步控制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倒逼相关公司主动转型。

《通知》提出,将建立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要求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不同类型的保险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产品精算、账户管理、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人身保险公司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开业满一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保险业务。

此外,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精算规定及相关监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保监会将对公司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自查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公司,以及违反精算规定和相关监管制度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禁止申报新产品、责令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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