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造“制度高地” 促引外资再上新台阶
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的原则,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通过修订外商投资目录、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等方式,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
专家认为,中国正处于新一轮改革开放时期,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拓展既得益于中国相关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也有利于构建良好环境,推动中国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也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尽管一些外国企业认为在华经营环境和投资机遇不如从前,但调查和数据证明,中国依然是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今年以来,美国、欧盟对华投资同比分别增长55.4%和43.9%。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318亿元人民币,连续25年居发展中国家之首。
为了加大对外资的吸引力度,会议提出四方面举措——
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外商更多投资高端、智能、绿色等先进制造业和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
深化改革促开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对外资企业的限制。
允许外资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和标准化工作,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对鼓励类外商投资可在资金、用地、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不断深化中西部对外开放合作。
为放宽外资准入领域,国家发改委于本月7日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将现有的93条限制措施减少到62条,包括公路客运、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领域取消准入限制,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
对于吸引外资的方向,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李钢指出,未来吸引外资的方向应是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这将有利于改变引资中脱实向虚的倾向,有利于我国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
吸引外资更多要靠制度创新。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日前召开的2016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吸引外资的方向要从过去的“政策洼地”向“制度高地”转变,加快对自贸试验区经验的推广,以制度、环境、服务吸引外资。
目前,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形成了19项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辽宁、浙江等7省市作为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也进入审批阶段。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日前表示,“十三五”期间,中国利用外资仍具有综合优势。2017年,商务部将持续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外国投资法》立法进程;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开放,缩减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鼓励外商扩大中西部地区投资,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记者 于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