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生活网讯(记者沈俊伟 特约记者朱付新 吕小布)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16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现将第十三次“交通违法曝光日”需要曝光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全市终生禁驾情况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全市共有6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终生禁驾的有4人,因醉驾造成重大事故被终生禁驾的有2人。这6人中,驾龄最长的18年,驾龄最短的仅1年。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
终生禁驾情况登记表

2015年11月12日14时许,杨福萍(女,36岁,准驾车型A2)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R0617W的工具车由淅川县荆紫关镇向淅川县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荆紫关镇粮油所附近时与路上行人冯某成相撞,造成冯某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杨福萍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46.84mg/100ml。该事故经淅川县交警大队认定,杨福萍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2016年5月19日,淅川县人民法院做出初审判决,杨福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7年1月20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对杨福萍持有的A2驾驶证吊销,并限制其终生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二、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全市查处的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情况。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全市共查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2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839起,再次酒驾14起。(名单附后)
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25起。
三、2017年春运期间禁止参加春运的客货运驾驶员情况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对我市客货运驾驶员进行排查、筛选、分析,整理出4097名驾驶员存在驾驶证记分超分、逾期未审验等情况,这4097名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员将被禁止参加2017年春运(名单附后),提醒社会各界群众,如发现上述人员违规参与春运,请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