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汪清林报道:1月24日,省食药监局公布2017年春节期间抽检信息。本次抽检8类食品597批次样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和酒类。其中,饮料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万安县客家酒厂生产的珍珠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1-25),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0.79g/kg。标准规定为≤0.65g/kg;广昌县牛角山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山泉水(牛角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8;3;2;2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同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