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不一定等于潜在的社会危害者
精神残疾分一二三级,也称轻度中度和重度。很多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轻度”就是说这个病人伤害我的可能性很小,重度就是说这个病人伤害我的可能性很大。实际上,这种看法是很不专业的。按心理学科普作家唐映红的说法,“精神残疾的级别并不是危险的等级”,许多按照评定等级为精神残疾一级的患者,根本没有任何危险性。而很多精神方面只是轻微有恙甚至完全健康的普通人,也可能会有攻击型人格,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袭击他人。比如2015年发生的“成都女司机被暴打”事件。
成都一女司机违章驾驶,随后被开车逼停,惨遭殴打
英国慈善机构“思考和反思精神疾病”曾发表过一个统计数据: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公众相信,有心理健康问题的人更可能有暴力倾向。但暴力犯罪数据统计结果却并非如此。一项调查表明,仅有1%的暴力犯罪受害人相信,暴力犯罪的发生是由于罪犯患有精神疾病。据BBC报道,英国每年有50-70例杀人案件发生,其中固然有人在犯罪时患有精神疾病,但在任何特定时间,英国人口中估计有700万患有显著的精神疾病(包含抑郁症和焦虑症),而这些罪犯在其中所占比例极小。
也许会有人说,这次恶性案件的当事人,按民政部门的鉴定是“精神残疾二级”,不应该视作普通的精神病,就应该关起来。这实际上也是从事件的结果进行倒推。仅就“精神残疾二级”本身而言,按照国家标准,其症状是: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换言之,国家认定的“精神残疾二级”是不必被强制收治的。
事实上,就拿本案当事人胡某来说,其“发疯”也是有前提的。有目击者称,死者和当事人发生了冲突。从精神疾病的角度来说,只能说是他的“二级精神残疾”加大了他自制的难度,但这与人们害怕的“疯子主动攻击路人”有明确的区别。
鼓励强行收治精神病患者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强行收治所有中重度精神病患者,首先是不现实,据官方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达430万人,但精神科床位只有22.8万张。精神科医生也严重不足。这种情况下,怎么进行强制收治?而且,我国的精神病强制治疗比例已经很高了,据统计,我国精神病院60%以上的住院患者属于强制收治。其中有一些还是广被人诟病、因各种理由而出现的“被精神病”。
重要的是,很多精神残疾者,“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也就是说,对有些病人来说,住院并不是最好选择,他们需要融入到社会中去。事实上,部分精神病患者非住院化也是国际趋势。早在1963年,美国通过《社区心理健康中心法案》,减少精神病院数量,让有自主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离开医院,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护理,充分体现了“第一接触”和长期性等优点,效果显著。
“把精神病人都关起来”,这种想法虽然是应激性的不安全感造成的,但实际上也体现了人性的自私,对他人人身自由权利和健康权的漠视。关键在于,这种做法是没有必要的,极度夸大了精神病人风险。台湾的一项研究指出,这种观念其实颇为普遍,原因很大程度在于媒体对精神病人的报道使得人们对精神病人的看法“烙印化”了——研究发现,精神病人最常出现的版面是“地方新闻”(44.7%),并且报导性质上大都是以“纯新闻”(83.4%)为主。而在报导主题上,则以“暴力犯罪”占了大部分的比例(32.3%),并以“警方”为主要消息来源(37.1%)。报导语气方面,以中性或混合的比例为最高(49.8%),负面居次(34.8%),正面为最少 (15.3%)。并发现超过一半以上的报导都只有描述精神病患的负面特质,共占了 65.2%。而最常被强调的负面特质是“危险而具攻击性的”(59.9%)。
在这种情况下,精神病人在人们心中很自然就成了一种“危险而暴力”的形象。而这次的武汉恶性事件,无疑会加重这种印象。但实际上正如前面指出的,绝大部分精神病人并非如此。
精神病人“危险而暴力”是一种偏见
如何降低被性情极端者攻击的风险
既然强行收治精神病患者无法让我们完全免于被人袭击的风险,那怎样做能完全确保我们安全呢?没有办法100%确保任何人的安全。我们无法完全避免这个风险,但我们得正视它,评估它,它只是个极小概率的事件。专栏作家连岳在谈论这次武昌砍头事件时也表示:一定的风险意识是要有的,但是过度夸张夸大风险,对心理有害。若要绝对的安全感,就会想出一些愚蠢法子来,比如建议所有的二级精神残疾者都该被强行收治。
但是,我们可以尽量降低风险。
首先是要提高精神病患者的家庭护理水平。据新闻报道,当事人胡某平日里总是与自己的父母吵架甚至打架。这说明胡某的家人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病人来护理,这使他总是保持着一个易怒的状态,对病情恢复不利。这也是中国精神病患亲属的普遍状态。四川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曾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在医院内就诊的207例病患家属中,存在病耻感的高达107例。而家属的耻辱感受又会反过来影响患者的病情康复。连自己的心态都调整不好,更别提帮助护理家里的患者了。而且,我国目前也缺乏相关技术力量对病人家属进行指导,精神疾病家庭护理多数以精神病院为主体展开,没有专科护士,技术水平也不达标。
当然,大部分因精神病人而担惊受怕的人,并没有重症精神病家属,也没有办法进行干涉。甚至都没有办法去识别哪些人是精神病患者,或者是有攻击性人格的人。但是,人们完全可以调整自己面对任何一个陌生人的态度。
据报道,这次事件的死者老板姚某是把店开在火车站附近的本地小老板,而胡某是个外出务工人员。流传较多的目击者说法是,他们争执的事情是一碗粉的价格——菜单上写的是4块,但吃完付账时老板说涨价了是5块,还没来得及改菜单。随后,老板对不愿出这一块的胡某进行了辱骂。事情到这里,它基本上是一个火车站附近小老板欺负外地农民工的故事。“欺负他人”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不好的,但大家对其习以为常。一般情况下,普通人碰到这种事情也就忍了,但性情极端的胡某没有忍,于是才有了后面的冲突。
事实上,人群中具有一定比例的攻击性人格者,这是避免不了的,“把所有精神病人都关起来”也避免不了。一些不合理的做法,一些粗暴的交流方式,可能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给我们带来危险,但是当碰到那些少数的具有攻击型人格的极端特例时,他们未必能忍受住那些敌意,他们可能会反击。比如这次的砍人者,比如那个将开水浇向客人的服务员。
不要轻易主动向他人尤其是陌生人释放戾气
所以,对多数人都通用的办法就是,不要轻易主动向他人尤其是陌生人释放戾气,很多时候这不仅仅是个修养问题,更是一个安全风险的问题。所谓存在风险,就是说不要以为你粗暴对待他人99次都没有事,但偏偏第100次可能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何不把危险尽量降到最低呢?在这方面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是许多人共有的问题。
一个好社会,应该有办法容纳“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遭到最多粗暴对待的社会底层人员,恰恰是极端性格人士最多的群体。有研究团队从杭州、广州、重庆、太原随机抽取了3760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下岗失业者,经济状况较差者等弱势群体的身心健康危险性压力均高于其他群体。而根据学者孙建中等人的调查,流动农民工的心理健康问题尤为严重。最容易产生戾气。
如果面馆老板没有和胡某发生冲突,这起恶性事件很有可能就不会发生。如果我们能在日常交流中,尤其是在对待社会底层人员时,善待他人,和气一点,便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一个好社会,是容得下一定程度的“危险分子”的,也是有办法避免让“潜在危险”变成“不可挽回的事实”的。
流动农民工的心理健康问题尤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