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金融评论》3月9日文章,原题:前驻华大使称,在中国做生意意味着人要在场 前澳大利亚驻华大使吉奥夫·雷比近日在出席澳大利亚金融评论商业峰会时表示,在中国有业务的澳大利亚企业常常错误地认为,经营方向和管理最好能本地化——交给中国人去做。而更实际的做法则恰恰相反。他说:“现在澳大利亚的企业董事会的思维是,‘必须本地化;只能由中国当地人管那里的业务’。”他们往往把工作交给某个人,然后就基本不管了。
事实上,若要在中国做生意,就得密切接触,人要到那里去,而且最好安排一个能理解和完全代表公司核心价值的外国人任职。雷比目前在北京有一个商务咨询公司。他表示,在澳大利亚的中国大公司,没有一个是让澳大利亚人来管理业务的。“所以,(中国人)看到一个本地中国人在管着某家澳大利亚公司时,他们立即会认为此人不够重要,不能通达公司最高决策层,因为在中国就是这样的。”
此外,去年发生的“皇冠事件”也侧面印证了他的观点——一旦企业在中国发生突发状况,远在悉尼的总部根本无法及时地做出反应。(马克·马利根,向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