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來台經商考察的法國室內設計師羅賓(36歲),留在台灣期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OL,由於這名OL想學法文,兩人就相約見面聊天,在互有好感的情況下,羅賓將女性上班族帶回自己位於萬華區的住處,隨後兩人數度發生性關係。
日前羅賓商業考察告一段落,加上簽證到期準備返國,正準備收拾行李時,OL卻認為自己被羅賓「射後不理」拋棄,決定向警方控告羅賓性侵害。
警方約談羅賓到案,羅賓喊冤表示自己和OL的確發生性關係,但卻是你情我願沒有強迫,他覺得被告相當冤枉。
台北市警方調閱羅賓住家監視器,發現OL數度出入羅賓住家時,衣服看起來都還完整,神情舉止也無異狀;警方認為OL可能不滿羅賓返國,才打算透過提告想要留下情人,不過警方仍先將羅賓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由檢察官判定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