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後壁湖的明星魚牛港鯵(音同騷),俗稱大牛,深受潛水客的喜愛,不過上月30日遭到釣客釣起還拍照上傳臉書,引發廣大議論,但牛港鯵並非保育類魚種,因此僅會違反進入港區釣魚規定,依「漁港法」開罰3萬到15萬元(台幣,下同,約987到4937美元)。不少人感嘆,經濟價值超過千萬的明星魚就這麼死了,實在不值得。
恆春後壁湖港區外到核三廠出水口的海域,近兩年半的時間有一隻俗稱「大牛」的牛港鯵,因為體型巨大且經常看見,被當地的潛水客視為「明星魚」,甚至有人慕名而來,只為了親眼見到這隻大牛。
資深林姓潛水教練說,大牛經常會在當地人俗稱「花園」的海域遨遊,大家都說每次下水很容易發現牠的蹤影。另外也有潛客說,平常在餵食區也會看見大牛游來吃秋刀魚餌料,但大牛力氣大且速度快,觸摸有難度且可能被撞受傷。
上月30日釣起「大牛」的陳姓男子在屏東開釣具行,昨天公開致歉,坦承那條魚確實是自己釣到的,釣起後以每斤70元賣給當地漁販業者,共賣了2380元,不是故意在該處釣魚,對引發爭議感到非常抱歉,會主動到縣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