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6日讯(福建日报 安纪) 近日,福安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晓阳镇马洋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2月30日,时任马洋村报账员叶石玲制作其本人2014年度误工补贴及征收农合款误工补贴共计3000元和村务监督小组组长胡兴堂的年度误工补贴1000元的花名册,经村主任叶世雄签批同意后,叶石玲在未经该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的情况下,制作一份虚假马洋村村民户代表会会议记录,并领取补贴款3000元。2017年2月15日,晓阳镇政府分别给予叶世雄、胡兴堂批评教育。2月22日,晓阳镇纪委给予叶石玲党内警告处分。
城阳镇马上村违规发放“七一”纪念品问题。2014年3月,时任马上村支书占美英私下与时任村主任陈某等人商议后,用村集体资金1960元购买电子数码万年历20台(每台98元),作为当年“七一”纪念品发放给村支部的18名党员和马上村前后两任村主任。2017年3月27日,市纪委给予占美英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