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志霞)4月6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我省地税系统再亮惩戒利剑,将“黑名单”联合惩戒实现“双扩围”,并与公安厅、省高院等33个部门共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据介绍,自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率先在部委层面推出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以来,我省地税局与民航局、工商局等21个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积极配合,对税收违法当事人依法开展联合惩戒。此次将“黑名单”联合惩戒实现“双扩围”,包括将联合惩戒部门由21个扩展到了34个,措施从18项扩展到了28项。其中,新增加的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强化外汇管理等。
此外,省地税局还明确在门户网站设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专栏,对“黑名单”在确定之日起的次月30日内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并同步推送联合惩戒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