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拿督沙布丁强调自己没发表过「受害者可以嫁强姦犯」的言论,是媒体断章取义让此事掀起千层浪,导致他被千夫所指,因此他会研究有关报导及收集证据,同时不排除会对有关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媒体採取法律行动。
他指,回看他在国会时发表的言论,可说是没有误导性的,可是经媒体传播后,內容却存有误导性。
针对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在国会提出禁止童婚的建议,他解释,在大马有伊斯兰法律和民间法律。
「伊斯兰法律是受宪法承认的,穆斯林婚姻法第8条文规定,一名男性適婚年龄为18岁,而穆斯林婚姻法第18条文,在一些特定案例,若16岁以下的女孩要结婚,必须获得伊斯兰法庭的批准。」
指媒体不负责任
他说,伊斯兰法庭的法官在审判时,会先作全面考量,而且绝不会作出强迫性决定,但一些媒体却误导地指他要强迫16岁以下少女结婚。
他今日在打昔牛汝莪出席国能公司活动时,被媒体询及是否会对指他发表「先姦后婚」的媒体採取行动时回应,报导他允许强姦犯与受害者结婚,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沙布丁解释,国內的强姦案有两种不同状况,一个是「法定强姦」(Statutory Rape)和「暴力强姦」(Force Rape),后者属刑事罪,另当別论。
「『法定强姦』是一对男女在不合法的年龄下发生关係,但是在法律上是被称为『强姦』,但是他们却是一对情侣,这就是社会问题,和『暴力强姦』是两回事。」
他强调,由始至终都在说「法定强姦」,没有说受到「暴力强姦」的受害者要与强姦犯结婚。
他举例,在「法定强姦」下,两名未成年穆斯林男女,即在藉学生恋爱,发生关係后怀孕,双方家长可商討解决方案,但如果按照张念群建议的禁止「童婚」,该两名未成年男女就无法结婚。
「穆斯林婚姻法第8条文和第18条文可解决此事,但媒体並没有报导这点。」
他指出,若一名16岁以下的少女怀孕,在家人赞同前者结婚,而伊斯兰法庭也批准她与爱人结婚,这有什么错?
「如果禁童婚,男方要负责,但是法律不给予机会,少女就会被拋弃,独自承担责任,那公平在哪?」
他希望媒体做一个有道德和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者,勿当诬蔑他人的刽子手。
询及反对党要他呈辞,他说,这只是敌对党的观点,敌对党根本是利用这个机会要求他下台。
网民恫言要强姦他女儿
沙布丁说,在媒体报导指他发表「受害者可以嫁强姦犯」的言论后,网民排山倒海对他作出种种言论攻击,更恫言要强姦他的女儿。
「为何大马社会会有这么没有文化的人?为何要自作聪明,应该了解清楚再说。」
他说,他不会与网民计较,因为这涉及太多法律问题,或许一般民眾无法全面了解此事。
沙布丁表示,要求他下台的都不是穆斯林,既然对方都不了解情况,唯有一笑置之。
他说,他明白人民,尤其是非穆斯林需要时间了解穆斯林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