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民众关心的网络订餐业态存在的种种乱象进行整治。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对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审查不严,一些无实体店、无餐饮经营资质的非法从事网络订餐活动和餐饮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办订餐网站等现象进行整治和规范。
据了解,针对网络订餐,目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出台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订餐经营者和网络第三方平台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法律责任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着力解决网络订餐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
同时,还制定并下发了《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清单式”餐饮服务单位内部巡查制度》《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南(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和《餐饮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记者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