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2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刘乐平 顾雨婷 县委报道组 盛思佳)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经国务院审定,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下称《发展改革方案》)。《发展改革方案》对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提出了新目标和更高要求,这也是继2013年2月《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下称《建设方案》)获批后,国家进一步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重要举措。
嘉善县作为全国唯一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自2013年2月《建设方案》印发实施以来,积极推进示范点建设,在产业转型、城乡统筹、开放合作、民生幸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分为第一阶段(2013—2015年)和第二阶段(2016—2020年)。2015年,嘉善示范点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并于2016年通过了国家第三方中期评估。刚刚获批的《发展改革方案》是原先《建设方案》的升级版,明确要求把嘉善建设成为全面小康标杆县和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点,并在践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不仅如此,《发展改革方案》在《建设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提出嘉善要着力建设“四区一园”:即:坚持创新发展,建成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坚持协调发展,建成城乡统筹先行区;坚持绿色发展,建成生态文明样板区;坚持开放发展,建成开放合作先导区;坚持共享发展,建成民生幸福新家园。
接下来,省级层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示范点建设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谋划、协调督促作用,推进示范点建设;嘉兴市将动员全市力量助推嘉善示范点建设,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嘉善县作为方案的实施主体,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嘉善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