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要维维)记者今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今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今年起,我省将通过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存量。《意见》规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已经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18年控制在1%以内,2020年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2018年控制在3%以内,2020年基本消除,并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优化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对于地理位置并不偏远、交通较为便捷但目前已经成为“空壳”或只有极少数学生的学校、教学点,妥善安置学生就学后进行撤并。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计划”,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在编制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对区域内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统筹分配、统筹使用。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意见》规定要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支持政策,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倾斜力度。未来,我省还将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