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通讯员 陈金来 徐奕真) 近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今年我省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服务扶贫大局,实施精准监督,通过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组织入户访查、实施重点问题线索督办以及“一案双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3月,省纪委制定2017年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项目资金、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省纪委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任务分工要求,切实履行扶贫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在省级层面,选择教育扶贫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省教育厅、民政厅、省医保办分别牵头,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形成“问题清单”,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整改,同时将问责建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在市县层面,省纪委要求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员力量,随机抽取一个以上建制村开展交叉入户访查,了解、核实相关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措施到位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形成“问题清单”,并经核查后提出问责意见。
为强化指导和监督力度,省纪委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和重点问题线索督办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扶贫任务的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月汇总上报本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受理及查办情况,省纪委从收集汇总的问题线索中,筛选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逐条对账销号,并对重点问题线索直查快办。
随着新一届省委巡视工作和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开展,我省把精准扶贫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重点围绕领导重视、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工作落实等情况,以及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巡视(巡察),并将及时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把精准扶贫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度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
把好“纪律尺”,用好“撒手锏”。省纪委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监督不严、查处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实施“一案双查四追责”,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此外,省纪委将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立项、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全程跟踪、在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