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本报太原4月14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近日,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共同启动了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范围更切合实际,既检查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及企业自营的商品粮,还要检查地方粮食企业承储的中央储备粮和县级政府调控粮。检查内容有所拓展,除对库存粮食账实和账账相符情况、质量安全情况、地方储备粮管理及轮换情况、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储备粮资格情况、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外,增加了企业执行粮食库存消化政策情况和上年度库存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内容,体现检查的全面性、综合性。检查方法更注重实效,库存检查分准备和自查、市级抽查、省级复查、汇总四个阶段,在市级抽查阶段打破地域限制,采取市级交叉互查方式,提高检查效果。
对检查工作不力的市级粮食部门,要进行约谈。对长期拖欠农民售粮款等问题,要结合社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对违规主体的惩戒力度,落实对售粮农民的补救措施,增强检查的威慑力。